广东将推行差别化区域环保准入政策

2013-04-17
        广东省环保厅15日在其官网宣布,广东将根据各地的资源、发展需求、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等情况,制定差别化的环保引导发展政策,目前政策正在制定中。

  该政策目的是实现“珠三角逐步水清气净、粤东西北留住碧水蓝天”的区域差别化环保目标。

  广东省环保厅称,将充分发挥环保准入对转型升级的引导调控作用,运用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区域限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手段,把各项环保政策灵活运用到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当地可操作性强的差别化发展指引政策。

  “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的要点是,粤东西沿海区域具备较大的环境容量等有利条件,但须进行科学规划,合理产业布局,工业企业须进园入区,才能在发展中保护好环境,实现“留住碧水蓝天”;珠三角地区应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通过区域环境整治,实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逐步“水清气净”;粤北山区位于饮用水源上游,是广东的生态屏障,因此,粤北山区必须实行从严从紧的环保政策,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排放标准,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

  据广东省环保厅介绍,近日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简化环评程序、环保技术服务等多方面提供服务,为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开通环评“快车道”。

  该厅强调,今年继续严格执行环评的相关政策,严守环境与生态保护底线。(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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